盐城晚报讯 为积极落实《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宣贯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对《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3月4日,市商务局、市成品油流通协会联合举办学习培训班,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负责人,市成品油流通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副处长张劲松对《办法》作了精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12月14日经省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分为成品油批发仓储、成品油零售、规范经营、服务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七个方面共48条。
“目前我市成品油流通领域仍然存在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超范围经营现象,部分成品油经营者不执行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和环境保护等专业培训,非法流动加油车加油、未经审批自建油罐、偷税漏税、掺杂掺假、隐瞒经营设施、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市成品油流通协会会长、中石化盐城分公司总经理顾亚平表示,《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成品油流通管理,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维护广大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同时为下一步更好推进成品油流通行业的依法合规和管理提升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培训会上,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副处长张劲松结合自己的实践,对《办法》的政策背景、目标要求、重点任务,作了高屋建瓴精准的解读,其丰富的案例、透彻的分析不时赢得阵阵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