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少恒
国内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改革酝酿已久。早在2019年10月9日国务院就发布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提出“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2020年5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研究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2021年4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按照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结合消费税立法统筹研究推进改革。前段时间召开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则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推动消费税征管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
分析来看,成品油消费税征管环节后移至加油站并稳步下划地方,将还原消费税作为终端税种的本质属性,有利于进一步降低无票、变票油等隐性资源的规模,促进公平竞争。
我国民营独立炼厂主要集中在山东、辽宁、陕西等少数省份。当地政府出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对于炼厂环节消费税多采取包税制方式象征性地收取。独立炼厂资源成本降低,无票、变票油比例较大,冲击了正常市场流通秩序。成品油消费税征管环节后移至遍布在全国的加油站后,可以打破仅依靠少数几个省份征收的格局。税收稳步下划至地方,又可以激发地方政府加强监管、提高完税比例的积极性,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近年来,国家两次扩围征收成品油消费税,分别对进口环节和国产环节的调油组分进行了征收,但难以穷尽调油组分品种,且容易“误伤”至真正用作化工原料的中间品,提高化工行业的生产成本。从加油站征收成品油消费税计量计税较为清晰,可以避免独立炼厂通过工艺流程调整生产汽柴油组分规避税收并进入加油站销售的行为。
消费税征管环节后移,将促使国有主营炼厂的汽柴油出厂价格与独立炼厂基本相当。贸易商、加油站可以选择的购油渠道进一步丰富,有利于促进商贸行为活跃,实现成品油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但是,消费税征管环节后移推进过程中,可能给市场带来一定的短期负面影响,石油企业应做好准备。
从加油站征税监管难度较大,一段时期内征收效果可能不及预期。全国10万多座加油站相较于几十家独立炼厂,主体更多、分布更广,需要动用大量的征税力量才能实现征收全覆盖,部分地方政府存在税收监管及征收人员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大部分省份的民营加油站尚没有实现加油机税控系统的安装及使用,无法对其销售的油品进行准确计量并作为征税依据。
消费税征管环节后移之后,独立炼厂销售给加油站的汽柴油不含税价格将明确低于国家规定的到位价近3000元/吨。若税收部门对于加油站的纳税监管不到位,加油站可以大幅降价,或引起新一轮的终端价格战,冲击已有的竞争格局。
若短期内从加油站征收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加油站的营利能力和水平将大幅提高,从而推高全社会加油站的资产泡沫,给终端网络的健康运行带来挑战。
消费税征收在销售端的价格呈现方式上,大概率会采取价税分离方式,对消费者形成心理刺激,认为燃油税负太高,驾驶电动车或LNG货车成本更低,从而加速汽柴油消费下降。
来源:加油站服务指南